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0〕52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市 发文时间:2010/7/5 实施时间:2010/7/1 终止时间: 浏览次数: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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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号 沪财会〔2010〕52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颁布日期 2010-7-5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本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26号)的要求,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权制定了《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保障和促进本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这两个《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给予大力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积极推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
附件:1.《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2.《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附件链接: 1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doc 2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试行)》.doc 原件链接:http://www.csj.sh.gov.cn/gb/csj/csfg/cz/kjl/zcpg/userobject7ai37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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