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 所属行业:金融保险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时间:2011/1/25 实施时间:2011/1/26 终止时间: 浏览次数:305 |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予发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 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根据会计部意见修订稿)201012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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