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
发文文号:财会[2012]2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时间:2012/9/29 实施时间:2012/9/29 终止时间: 浏览次数:280 |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做好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工作,现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财政部 2012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pdf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211/P02012111539678603127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