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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等级:蜘蛛侠 贴子:1162 积分:107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0/10/12 22:10:43 |
[推荐][转帖]重要财务法规解读2010 ![]() 概述: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 解读: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其中,应用指引是对企业按照内控原则和内控“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占居主体地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 配套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概述: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的合理性和可比性。 解读:年报新规为增强信息披露规范的操作性和透明度,首次根据披露要求设计了具体的披露格式。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的不同业务和会计处理需要,在表格的行和列设置上,均提供了灵活的备选项和自定义功能。完善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对计算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报告期期末和比较期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出明确规定。旧版规则未涉及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反向购买情况下每股收益的计算问题,2010版规则结合证监会会计、审计日常监管中的答复口径,首次明确了这两种情形下的每股收益计算。 新版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自2009年年度报告起应按照本规则要求编制并披露。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报表审计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适用本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概述:采取表格化形式对年报的披露格式予以清晰、简明的规范。 解读:上市公司自2009年年报起,应按照修订后的新规则编制并披露财务报告。拟上市公司的申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适用2010版规则。 “2010版规则”是在“2007版15号文”基础上所做的修订。2007版15号文以文字性条文的方式,规范了具体的年度报告披露格式。上市公司在执行时,对部分条文存在理解不一致、判断标准多样化、具体披露格式不统一等问题。因此,“2010版规则”以表格化形式规范年度报告披露格式,一方面兼顾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统一化、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提高了文字性条文的可操作性,提高了上市公司之间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上述新修订的信息披露规则发布实施后,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规范的操作性,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同时,由于文件附件中根据披露要求设计了具体的披露格式,也有助于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电子化工作的顺利推行,为投资者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供了坚实基础。 作者:谷帅无锡市五菱动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视野“财务与管理版”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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