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部落论坛法务探讨 → [注意][转帖]国税总局消息,注意风险控制!


  共有1294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注意][转帖]国税总局消息,注意风险控制!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注意][转帖]国税总局消息,注意风险控制!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2/9 18:43:08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江武峰1月3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税务部门始终保持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发票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有力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

江武峰表示,一是狠打骗取留抵退税护航政策落稳落好。自2022年4月1日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惩处违法违规骗税行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以零容忍的态度、超常规的力度、强有力的调度,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政策落稳、落快、落准、落好。截至2022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累计查实7813户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六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取留抵退税团伙225个,共计挽回留抵退税及各类税款损失155亿元。

二是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取得新的成效。税务与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密切协作,有力推动常态化打击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工作深入开展,先后召开5次全国六部门推进会,推出22条具体措施,在数据共享、联合研判、联合办案和联合宣传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聚焦“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开展常态化、全链条、一体化联合打击。累计检查涉嫌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企业20余万户,认定虚开发票860余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73亿元,一批涉税违法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持续压缩了涉税违法犯罪空间。

三是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整治力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涉税违法风险,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内外协同,坚持精准施策,实施靶向打击,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偷逃税大要案件,对部分高风险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组织查处了一批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案件,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促进了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持续曝光案件加强警示震慑。持续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通过分类分级、不间断曝光典型案件,着力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全年累计曝光716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2起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0起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6起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有力释放了“偷骗税必严打”“违法者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五是强化以查促管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建机制、强分析、促征管,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作用。一方面,认真分析涉税违法行为特征趋势,总结规律、提炼经验,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及时发现税收监管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意见建议,起到了“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2023年,税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并不断深化以案促管、以案促治;进一步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提高涉税案件查办的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风险发现、精准打击能力,更加有力地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违法、维护税收安全、促进税收治理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江武峰称。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2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2/23 21:45:51

 “金税四期”的特点可以用四个“全”来概括:全智能,全流程,全业务,全方位。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通过以数治税,构建智慧税务。依托“金税四期”构建智慧税务的主要框架,总结起来主要着力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在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两个方面;在纳税人、税务人、决策人三端;将实现从“算量、算法、算力”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从“税务、财务、业务”到“治税、治队、治理”的一体化深度融合。

“金税四期”的特点可以用四个“全”来概括:全智能,全流程,全业务,全方位。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通过以数治税,构建智慧税务。依托“金税四期”构建智慧税务的主要框架,总结起来主要着力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在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两个方面;在纳税人、税务人、决策人三端;将实现从“算量、算法、算力”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从“税务、财务、业务”到“治税、治队、治理”的一体化深度融合。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3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3/7 22:02:17

 

由于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攫取巨额税收减免利益,热衷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不达标,但是却依然铤而走险,在材料上、财务数据上弄虚作假,置税务风险而不顾。特别是很多中介机构和审计机构,为了快速赚取代理中介费,怂恿甚至操刀为企业“包装”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抽查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00家企业,竟有80家不符合条件,占比高达80%。高新技术企业抽查结果公布后,财政部、科技部、审计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监管部门认识到了很多企业会铤而走险,所以不断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检查力度,一大批“假高新”、“伪高新”露出真面目。“假高新”、“伪高新”企业的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不但要面临补缴巨额税款、加收滞纳金,日后也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这对企业而言无疑面临着双重打击。

从2021年起,国家高新申请及认定后监管不断趋于严格,企业、认定机构、评审专家及中介机构都被纳入重点检查的对象。“假高新”、“伪高新”税务风险终将持续暴露,通过财务造假、材料造假,拼凑起来的的“假高新、“伪高新””企业,将面临各种税务风险。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4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3/7 22:03:39

 

一、一般而言,常见的,会导致高新技术资格被取消的原因主要有:

1、弄虚作假:在申请过程中进行材料、财务数据等方面的造假。

2、在近一年时间内,相应的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其收入占同期收入的比例不足60%。

3、在近3年时间里,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符合条件。

4、没有按期进行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5、相应的科技人员占比不符合条件的。

6、没有知识产权的。

7、企业主营业务发生变更,或者企业不再从事研发活动的。

8、企业相应的创新能力评价,达不到要求的。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5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3/7 22:05:33

 

假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十大税务风险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税务风险防范相当重要,正确理解和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防范涉税风险是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做好的功课。通过财务造假、材料造假,拼凑起来的的“假高新、“伪高新””企业,将面临各种税务风险。

风险一:认定过程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须补缴税款

对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追缴期限是自弄虚作假行为发生之日起,而一般情况下,高新技术企业在通过认定当年就开始享受优惠,也就是说,相关企业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在资格有效期内享受的相应税收优惠都要被追缴,这可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对此,相关企业一定要切实增强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严格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政策的规定,准确判断自身在知识产权、研发费用支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达标,并据实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千万不要带着侥幸心理弄虚作假。

风险二、享受优惠政策备查资料不合规的税务风险


根据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优惠过程中,未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相关技术领域、资格证书等不符,无法证实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缴税款。对此,相关企业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注重做细做实材料整理及保管等工作,通过真实、详细的资料证实自身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比如,对研发人员的工时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更好地证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将科技人员的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明细表、个税申报表等相关数据进行核对检查,并留存保管,以更好地证明科技人员占比符合条件规定。

企业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有偷、骗税等行为,不仅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还要补缴税 款和罚款,补缴税款和罚款如果数额巨大往往还会影响 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等正常经营活动,使得企业资金流 紧张,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6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3/7 22:06:21

 

风险四、高新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有偷(骗)税行为的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伪 高新”、“伪软件企业”的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不但要补缴巨额税款,日后的税收也将无法享受优惠。例如,东湖高新(600133)等公司在不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条件的情况下,仍享税收优惠,后均被查处,并补缴税款。东湖高新公告称,审计署认定公司2007年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08年、 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均未达到60%的规定比例,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补缴已享受优惠的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基于此,东湖高新已补缴2008年和2009年所得税税款1774.4万元及滞纳金490.27万元。

风险五、高新技术企业期满不复审、复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的,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报送资料及程序按照首次认定的相关规定办理,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仍为三年。在按照规定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期间,由于复审或抽查不合格而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从其不再具有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年度起,停止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以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继续享受或者重新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7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3/7 22:07:09

 

风险六:未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39号)中《企业所 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列入事先备案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 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第七条第八款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事先备案减免税项目。

风险七、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追缴税款


高新技术企业在实施税收优惠当年,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 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进行复 核,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每两年复审一次,凡经复查达不到高新技术标准的企业,不得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风险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60%以下的,无缘享受优惠税率

高 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部分: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对于未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得合并计算在内。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比例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一;如果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低于这个标准,则无法获得高 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也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8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3/7 22:10:54

 

风险九、研发费用低于规定标准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研 发费用不得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即: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而有些企业取得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很少使用,不具备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核 心性”。在实务中,很多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与主业关联性不大,有些企业取得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很少使用,不具备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核心 性”,单从数量上来看能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但核心知识产权与业务的关联性不足,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风险十:特定区域没有单独计算取得所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以外的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单独计算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此,相关企业一定要珍视高新身份,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主动履行环保等社会责任。当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认定机构报告,同时要按规定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三、结束语

“该来的迟早都会来的”,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轻轻松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无忧无虑”享受高新优惠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没有成为高新的,如果自身条件不满足,也不必抱着侥幸清理,找中介帮忙去“赌”;已经成为高新的,如果当年条件不满足,也尽量不要冒险享受优惠。毕竟,出了问题,没有人会替你去补窟窿的!

最后,奉劝各位企业,高新企业认定中的弄虚作假、拔苗助长现象,其实是“亮了面子、损了里子”,有百害而无一利。选择靠谱、长期、合规的中介代理机构,踏实搞创新,从根本上加快企业自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真正的高新企业,该得的税收优惠和政府奖励,得的心安理得!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9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发贴心情 Post By:2023/3/7 22:27:26

华税学院3月首场线上班来啦
3.15-3.18 线上班 | 202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务合规管理实务
3.15之前报名可享7折优惠,只需280元(原价¥400),冬天没说完的话,我们春天慢慢说,三月你好,“高新技术企业”是容易让人羡慕的,也是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计署关注的!华税教育为提示风控合规,促进遵从自查,四位理论实务大咖老师为你答疑解惑,限时活动价,7折280元,你不觉得太值得拥有吗?一起加油,赋能创业,99部落(
www.99broker.com)读书会友情分享!我的推荐经过我的先行先试观摩沟通!特别推荐!欢迎扫码本网站左侧二维码报名链接,本站渠道福利多多,后续财税顾问、审计、资产评估,投融资服务、战略、营销、人力资本,创业赋能全链条多资源协同服务,让你感受性价比!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返回版面帖子列表

[注意][转帖]国税总局消息,注意风险控制!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