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部落论坛法务探讨 → [注意][灌水][转帖]对财务造假绝不能手软


  共有7115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注意][灌水][转帖]对财务造假绝不能手软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99boss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99
等级:管理员 贴子:3147 积分:25820 威望:0 精华:4 注册:2008/4/18 10:17:58
[注意][灌水][转帖]对财务造假绝不能手软  发贴心情 Post By:2014/7/11 12:23:07

来源:金融投资报   发布时间:2014-07-11  作者:曹中铭   编辑:无忧草(中国会计视野网站)

包装粉饰业绩,即是赤裸裸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在作出相关处罚时,严惩才是应有之义,绝不能手软,更不能存在护短行为。

日前康芝药业的一纸公告,揭开了其财务造假的黑幕。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康芝药业采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与应计未计期间费用等方式,虚增2011年和2012年利润共计626余万元。康芝药业财务造假被曝光颇具戏剧性。去年5月下旬,康芝药业前审计相关负责人何晓梅举报其2011年至2012年存在虚增利润、粉饰业绩、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交易、隐瞒关联公司等重大违法行为。一个月后的7月17日,监管部门对康芝药业正式立案调查。此后上市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表示公司未虚增销售额和利润,部分交易确认是属于会计差错,并将进行整改。

显然康芝药业“自查”后的澄清公告并不能说明问题,监管部门才握有话语权。康芝药业财务造假事件,有几点值得关注。一是若非其原内部人举报,康芝药业财务造假或许至今都没有浮出水面,也说明当年的审计机构没有做到勤勉尽责。二是监管部门的处罚再现违规成本低的一幕,而警告与罚款成为“主旋律”。如上市公司被罚款35万元,董事长等人给予3-10万元的处罚,另有前独董与相关人员只是警告而已。三是上市公司与责任人员极力撇清自己的关系

当然,需要引起市场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对该问题的态度。如当事人康芝药业在听证会上辩解称,公司违法行为所涉业务金额较小,情节轻微;相关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影响不大。其实,康芝药业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其财务造假的性质却是非常严重的,而这与涉案金额、股价波动以及对投资者的影响是两回事,其与绿大地、万福生科等造假上市的行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此前南纺股份连续五年财务造假连续六年亏损,监管部门亦不过是一“罚”了之,有的责任人员还因为时效问题被“免于”处罚,而因为造假,南纺股份甚至逃脱了“被退市”的命运,如此“奇迹”,也只能在A股市场中发生。这也让我们看到,监管部门声称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其形式更大于实质。

因为违规成本低,新股发行时出现的包装粉饰、欺诈发行等才会大行其道,新股业绩“变脸”现象才会愈演愈烈,其对市场所造成的危害才会越来越大。包装粉饰业绩,即是赤裸裸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在作出相关处罚时,严惩才是应有之义,绝不能手软,更不能存在护短行为。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一大亮点即为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其中变包括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毫无疑问,定期报告中的财务造假等行为,即属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对于这样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必须责令其退市,也不能因其“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后,给予该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权利。若此,在退市的“高压棒”下,南纺股份、康芝药业等公司还会实施造假行为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99点评】对于财务造假,本身就有违背商业道义和做人底线!在公平商业环境里,需要朴实的合作,利用不对称信息,人为控制交易是要付出代价的!当初康芝药业的内审举报,我们就强烈关注,至今官方定论为造假,说明公司治理的漏洞和内部纷争!希望各方主体回归本位,赚该赚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违法者遭到严惩是市场期盼的!



99broker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返回版面帖子列表

[注意][灌水][转帖]对财务造假绝不能手软







签名